挠了挠头,我和小狐狸利索的干掉了一群上百数量的沉沦魔,眼看没掉什么好东西,不由嫌弃的撇了撇嘴,调头离开。
小矮人和沉沦魔什么的,最穷最讨厌了。
这些沉沦魔的攻击。意外的很强啊,强到一旦发现我们的行踪。哪怕千里迢迢也要像只猎狗般追上来,暗黑大陆那些沉沦魔和这里的相比。简直温顺的像只绵羊。
不过,到是可以理解,在这种地方,不敢向狼下嘴的绵羊,都已经被吃了,为了生存,再温顺的沉沦魔也能化身成一头头猛虎,当然只是说性格,实力就呵呵了。
我担心的并不是这些沉沦魔,而是区域之主。
普通的沉沦魔如此凶残,攻击如此强烈,那么身为这里的主人,估计也是一样的德性,攻击强烈,意味着区域之主很有可能将整个区域都扩大为它的狩猎场,而不仅限于在中心地带兜转打牙祭。
这意味着,我们行走边缘的路线很可能并没有什么卵用,该遇到的还是会遇到,当然,到不是怕了对方的实力,而是我又想起一个沉沦魔比较无耻的特性。
那就是抱大腿,没错,这些家伙因为个体实力弱小,所以很喜欢抱大腿,并在其中充当一下狗头军师的角色,你看毕须博须不就是抱了一条又粗又大的大腿吗?安姐那大腿,啧啧,估计女野蛮人看到了也会自惭形秽。
我们得谨防这里的区域之主也抱上了大腿,抱上大菠萝那条比安姐还要粗的蜥蜴大腿,那才叫令人头疼,不过,想抱大腿也得有一定的实力和智商才行,就让我拭目以待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