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毅呼出一口烟气,缓缓说道:“要想对季昌泽同志的案子进行定性,我们就必须先要搞清楚,他违反了哪一条纪律。是与人通奸呢?还是利用职权与他人发生性关系?还是进行淫乱活动?情节比较严重?还是严重?还是十分严重?”
祝文道:“淫乱活动算不上吧?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。”
游图恩道:“利用职权与他人发生性关系?也算不上吧?他们之前就是情侣关系。季昌泽同志不需要利用职权去胁迫她,事实上,季昌泽同志还一直在劝她出嫁,但她就是不肯。”
祝文道:“重婚?更说不上了。那女的都没有结婚呢!怎么也算不上重婚?包养情妇?我们去问过那女的,她说除了隔山差五接待季昌泽同志来看望孩子之外,就没有跟他有过什么接触,更不承认是他的情妇。这怎么算?”
李毅道:“那通奸呢?能算吗?”
祝文道:“所谓的通奸。是指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。一般情况下,通奸不是犯罪,因为我国的《刑法》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做出定罪的规定。”
李毅道:“听祝〖书〗记这么解释,就算季昌泽同志跟那女的有关系,我是指婚后还保持那种关系的话,顶多也就算是通奸吧?”
祝文笑道:“勉强算吧,如果他们俩真的保持有那种关系的话。问题是。捉奸要在床啊,我们现在还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。这个罪名,不好定性。”
众常委听到这里,总算品出一点味道来了,李毅和祝文在这里表演双簧呢!
这一问一答之间,把本来挺严重的事情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