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7章
不久,证人带到,一起跪下给萧凌磕头请安。
萧凌问他们:“十年前,任巧被杀死那天晚上,犯罪嫌疑人姬启昌说,你们五人在一起喝酒。当天晚上,他还住在李朋家中,你们说一说,当天晚上是不是与他说的情况是一致的?”
四人一齐点头,称姬启昌说的是大实话,当天晚上五个人确实在喝酒,他不可能去任巧的楼房强丶奸她,再杀死她,他没有作案时间。
让他们在口供上画押签字以后,萧凌就让他们回去了。
萧凌陷入了沉思。
姬启昌与任巧是两情相悦,还私定终身,只等她父母去世以后,将她娶到家,他二人没有产生矛盾,没有杀她的动机。证人作证,证明他当天晚上在喝酒,还睡在同村人李朋家,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。
就这两条,足以证明,这又是一起千真万确的冤案。
既然是冤案,就不能继续关押姬启昌,关得时间越久,错得越离谱。于是,萧凌下令,释放姬启昌,日后需要他到场作证,他再来县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