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熠靠着车门喝完一瓶水,双腿翘在后座上,握着枪闭目养神。
举哥挖坑挖得很卖力,生怕自己一个懈怠让郑熠不满意,他就会给自己一枪。
花了两个小时挖了一个坑,一次可以埋三个人的深坑。
气喘吁吁地瞥了一眼车内,后座上的郑熠一动不动。
即便如此,举哥自始至终没有想过跑,他清楚郑熠的枪法,再说他因为惊吓和挖坑,体力损耗特别大,跑不了多远就会被追上。
继续干吧,干的好了,或许郑熠一高兴,就大发慈悲网开一面,留自己一条生路。
再次看到焦尸,举哥已经没有了反胃的感觉,与自己的命相比,这具焦尸根本不算什么,他将散发着焦糊气味的尸体拖进了坑,又接着去拖另外两个尸体。
就在他拖第三具尸体的时候,从尸体身上掉落下一个东西。
举哥看清楚地上是一把带着消音器的手枪后,突然闪过一个让自己都感到可怕的念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