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点,从阿母和姨母婚配的年龄就可看出。
阿母与阿父成婚的时候正值双十年华,在后世看来是风华正茂。但在此时,男子别说三四十不娶正妻,就是一辈子不娶,只要有子嗣(哪怕是过继的子嗣),都十分正常。而女子,《秦律》有规定,“六尺二寸许嫁”
,也就是十三四岁就是婚龄。
阿母大大超龄,婚事显然被吕家的祸事耽搁了。
背井离乡不能乱离,肯定要投奔亲朋故旧,才能在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。
吕公也寻了故旧,却不想着故旧不做人,友谊太虚假。
刘盈常被外公抱在膝头玩耍。“相面嫁女”什么的他没听外公提过,但外公曾以为他听不懂,常当着他的面,多次和大舅父感慨沛县令趁火打劫。
这件事《史记》中也有记载。
沛县令是外公好友,年纪与外公相仿。外公避祸,带全家来投,沛县令竟然求娶他阿母。
刘盈想到这件事,牙花子都要磨碎。